收费逻辑大转向:从“电台数量”到“实际带宽”

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签发《发改价格〔2026〕413号》文,宣布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进行结构性改革,核心是把空间业务计费基准由“空间站/地球站个数”改为“卫星运营商实际使用的频谱带宽”。

NGSO星座“200颗”成门槛

对于非地球静止轨道(NGSO)星座,卫星总数不足200颗的,依旧按单星电台计征;一旦突破200颗,则整系统统一报价,避免“星多费多”的线性飙升,利好大规模星座部署。

GSO网络运营商同步受益

采用网络化管理的地球静止轨道(GSO)卫星系统,同样适用“带宽计费”模式,取消原先对网内各地球站逐站征收的做法,预计可为跨省全球波束运营商一次性减负两位数百分比。

高频段费率下调,Ka/Q波段迎利好

官方首次按“频率越高、费率越低”原则细化档位,Ka、Q/V等毫米波段收费大幅缩水,为高通量卫星、宽带无线接入及微波接力系统释放成本空间。

5G-R、工业专网、无人机首次明码标价

铁路5G-R、工业eLTE专网、获许可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、宽带数字集群等新兴场景,告别“临时参照”时代,全部纳入附件价目表,缴费有据可循。

新老划断:欠费补缴仍按旧价

新规自文件印发日起执行,历史欠费追缴保持原标准不变,避免行政争议,给企业留出清晰预期。

业内分析认为,此次费率重塑将降低高轨宽带、低轨星座及毫米波应用的现金流压力,为中国卫星互联网、铁路信息化、工业4.0等“新基建”赛道再添政策燃料。